早報記者 顧文劍 通訊員 吳一烜
  利用汽車自動鎖門前的十幾秒鐘,拉車門躥入后座實施綁架,以后座兒童的人身安全相威脅,向駕駛座上的母親索要錢財,2013年5月,發生在上海一所幼兒園門前的一起綁架案,綁匪陸某3天后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。日前,閔行法院審理此案。
  陸某系金山楓涇鎮人,2002年因尋釁滋事罪被判有期徒刑9個月。據陸某供述:今年5月12日,其在中誼路361號某幼兒園前準備搶些錢財,但是礙於人流太多,不好下手。在伺機守候了4日後,陸某找到了下手對象,對方是一對母子,每日幼兒園放學,母親都會開著寶馬車來接孩子放學。
  5月16日,陸某與往常一樣守在幼兒園門口。正是放學的時候,男孩興衝衝地上車,左後車門剛關上,陸某立馬拉開右後車門,躥了進去,手持事先準備的水果刀指向男孩。母親立馬將手包傳給了陸某。陸某將包中的6000元拿出後稱不夠,要母親去ATM上取錢。
  在陸某的脅迫下,母親駕車開到一家農業銀行的ATM機旁,此時,母親希望陸某下車隨她一起去ATM上取錢,然而陸某表示:“我就在車裡,小孩也在,你去取錢。”
  當拿到ATM上取得的13500元後,陸某便逃下了車。
  3天后,陸某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,其劫得的近2萬元已經在賭桌上輸完。閔行法院判決被告人陸某犯綁架罪,判處有期徒刑10年6個月,並處罰金2萬元。
  (原標題:幼兒園門口拉車門男子綁架幼兒獲刑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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