紅網長沙9月19日訊(滾動新聞記者 趙穎慧)繼河北、廣東、北京等地相繼公開“權力清單”後,近日,長沙市發改委、教育局、規劃局等部門相繼公示“權力清單”初稿,公開征求意見,市民可登錄各單位網站查詢。
  9月17日,記者登錄長沙市公安局官方網站發現,網站將行政處罰、行政強制、行政確認、行政徵用、行政裁決和行政檢查等職權清理情況進行公示,公示截止時間為9月19日上午12:00。其中,行政處罰清理表囊括了208項職權,如“對擅自進入鐵路防護網或者違法在鐵路線上行走坐卧、搶越鐵路的處罰”、“對放任賣淫、嫖娼活動的處罰”等。在208項職權中,長沙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擁有33項行政處罰職權,包括“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、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發生重大事故的”、“乘坐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規定的”等。
  今年8月8日,長沙市出台《長沙市清理規範市本級行政職權再提速工作方案》(以下簡稱《方案》),根據《方案》,“權力清單”中的職權擬分為12類,分別為行政處罰、行政強制、行政確認、行政徵用、行政裁決、行政檢查、行政征收、行政給付、專項資金分配、行政獎勵、行政備案、其他職權等。
  此次各部門公示的“權力清單”均參照12大分類標準進行清理。長沙市畜牧獸醫水產局“權力清單”初稿中,公示了九類職權,其中行政處罰清理表中列出了93項,每一項都註明瞭“職權依據”和“初審意見”,如“保留”、“取消”、“合併”等。
  根據《報告》,9月20日前,相關部門將根據公示徵集的意見,對需進一步調整的權力事項深入研究後,提出調整補充的答覆意見,必要的做專門說明,再次報市編委辦等牽頭審核部門。10月15日前,市審改辦對權力清單(初稿)進行集中會審,形成權力清單送審稿,提請市審改工作領導小組會議、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,擬定於10月底前正式將“權力清單”對外公佈,接受社會監督。
  [背景] 清單之外,法無授權不可為
  今年兩會上,“權力清單”一詞首次寫入政府工作報告。隨後,從中央到地方,掀起一股公佈權力清單的風潮。
  今年3月,中編辦在其官網公佈了“國務院各部門行政審批項目彙總清單”,涉及國務院60個部門正在實施的行政審批事項共1235項。按照國務院要求,各部門將不得在清單之外實施行政審批。各地也紛紛追隨中央的步伐,公開“曬”權力清單。浙江、安徽、武漢等省市都將各自的權力清單公佈在網上。
  對於公佈權力清單的初衷,國務院審改辦有關負責人曾表示,主要目的是給權力劃定邊界,讓市場主體“法無禁止即可為”,讓政府部門“法無授權不可為”。國家行政學院教授竹立家對此表示,公佈權力清單方便了社會睜大眼睛、依此監督,如果各部門有不對的行為,社會和個人都可以及時舉報。  (原標題:長沙多部門公示權力清單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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